本報嘉峪關(甘肅)2月20日電 記者趙志鋒 通訊員王繼祿 2月19日16時30分,甘肅省嘉峪關市被告人程某家中,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在這裡開庭。嘉峪關城區人民法院院長管學明說,此案是城區法院首次在刑事被告人家中審案,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能動司化療副作用法和人文司法。
  被告人程某2013年6月23日因涉嫌販賣毒品莊臣罪被警方刑事拘留。因患“肌無力”,程某全身肌肉萎縮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,在看守所因病搶救兩次,同年7月1日被取保候審。
  記者在庭審現場看到,陳某40多平方米的“蝸居”內堆滿各辦公室出租種雜物,合議庭成員、公訴人、執勤法警只能在床邊站成一排開庭。由於案情簡單,被告人自願認罪,合議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了此案。17時30分,在嚴格走完庭審程序後,法官宣佈庭審結束。因情況特殊,合議庭決定擇期宣判。
  (原標題:法官檢察官站著刑事被告竹北售屋人躺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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